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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拆分起争议,电网改革步入深水区

2020-12-02 11:40:18
关于国家电网拆分为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五大区域电网的传言再起。然而,电力体制改的各环节中,横向拆分电网的争议很大,反对声音最多。
 
我们认为,横向拆分电网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不会造成实质意义的推进,甚至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输配电网存在高度的自然垄断属性,一个区域内只可能有一家电网企业,横向拆分电网只能把一家垄断拆成多家垄断。因为拆分出的企业之间没有竞争关系,只是在各自区域内保持垄断,因此拆分不会在输配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对上网电价也不会造成影响;
2)大电网具备投资上的规模效应,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国网公司电力设备采购价低于南网便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3)拆分增加了管理与监管的成本。拆分增加了中央企业的数量,增加了运营成本与国资委的监管成本;

4)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决定了未来跨区域联网将成为常态,而区域间互联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有效利用,如果拆分,不同电网企业之间的协调成本增加,更容易导致电力供应的安全性问题。


电网改革公司 

输配分开指将超高压输电网络与中、低压的配电网络资源分开,分别经营核算。实质就是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职能。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目前已完成了前半部分,但因为各种原因输配分开始终无法推进且有进一步融合的趋势,这或许本身就证明我国电力体制不适合走输配分开的路径。
 
从发达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来看,有较为成功的输配分开典范,也有坚持输配一体化并自然垄断的成功范例。我们认为,输配有无必要分开,不能机械界定,要根据各国电力体制的历史及现状区别对待。
 
未来长期来看,中国的输配分开能否实行我们不敢断言,我们倾向于认为不可行,因为配电网与输电网相似,也具备天然的垄断属性,一个地区只能有一个配电网,分开也是将大垄断分成小垄断,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不一定有帮助。并且分成无数的小配网后,如果缺乏监管,更容易滋生腐败,就像国网公司配网设备集中采购前的腐败乱像一样。还有,目前我国输配之间的功能界定并不十分清晰,二者分离从技术上有一定操作难度,更重要的是,分离后将增加电力交易环节,使内部矛盾外部化,加大管理和交易成本,还会由于分离后彼此职责不清带来电力安全等重大隐患。
 
至少从短期来看,输配分开还不具备条件:1)输配分开需要从财务上分开核定输配电价,这本身就应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2)目前我国的配网还相对薄弱,如果短期内电网格局出现动荡将严重影响配网的投资,从而影响到供电的可靠和分布式能源的接入,这和电力体制改革的终 极目标背离。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从发电侧开放起步,而售电侧至今依旧没有开放竞争。参考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我们认为发电侧与售电侧开放或许是我国未来电力体制改革的较好路径,但这需要循序渐进,需要很长时间。与输配分开一样,供售电放开也需要首先从财务上厘清输配电成本,这需要较为漫长的过程。
 
另外,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配套电力交易机制、现货期货等一系列市场条件都不具备,因此在售电端直接引入竞争机制短期内也不具备可行性,对售电侧的改革也必须是渐进式的过程。
 
最后,目前我国电网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改革的阻力本身就会很大,很难实现一蹴而就,大用户直购电从2008年开始推行,到现在仍进展缓慢,改革的阻力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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